根据《关于印发<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汕医保〔2022〕94号)、《关于印发<汕头市“双通道”管理定点零售药店公开遴选细则(试行)>的通知》(汕医保中心〔2023〕29号)相关规定,经我中心发布遴选公告、报名申请、材料初审、材料与实地核查评估等程序,现对遴选确定入选的汕头市第二批“双通道”管理零售药店进行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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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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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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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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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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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恒青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春兰园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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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平区东厦北路春兰园8幢103-104号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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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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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泽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澄海分公司凤新一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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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澄华路下窖桥头沟北11巷10号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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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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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扁鹊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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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下窖怀汉路西12片区72号1楼(自助承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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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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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新西华药业有限公司花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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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金冠园04幢1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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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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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宝珠花园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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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兴归居委宝珠花园A1-B3幢首层10号铺、11号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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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异议,可向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754-88760309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213号建委大厦北附楼4楼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