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点零售药店:
根据《关于规范滁州市国家谈判药品医保协议药店遴选工作的通知》(滁医保发〔2021〕20 号,以下简称《通知》)和滁州市医保局《关于国家谈判药品医保协议药店遴选工作评分标准若干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要求,为发挥协议药店在医保药品供应保障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谈判药品供应保障水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障参保人员便利购药需求,建立健全国家谈判药品协议药店适度竞争、有进有出、动态调整机制,现就开展2026年度国家谈判药品医保定点药店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药店应符合《通知》和《批复》规定之准入条件。
二、申请药店应于2025年11月28日前,将《通知》和《批复》规定所需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报送至县医保中心331室。
联系人:周建永 联系电话:0550-5610380
来安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