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有关规定,市、区(开发区)医保部门对申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单位进行了评估,现对拟确定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单位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6年4月17日--4月2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反映(受理电话:0551-63536528,电子邮箱:951653794@qq.com)
合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4月16日
拟确定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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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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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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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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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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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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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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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医保服务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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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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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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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中康健(上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包河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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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骆岗街道(包河区经开区)花园大道986号安粮中心1幢102室、105室(东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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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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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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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门诊部个人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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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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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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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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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公街道屯溪路1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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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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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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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门诊部个人账户支付、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住院、市外异地联网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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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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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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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塘溪津门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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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杭州路1108号塘溪津门小区三期商办D-13幢办公楼109/109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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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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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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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门诊部个人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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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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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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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众康惠众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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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常青街道祁门路与桐城南路交口南庭芳邻里中心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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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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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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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门诊部个人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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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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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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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瑶海诊康内科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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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城市绿苑8幢104、2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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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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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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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门诊部个人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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