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构建内涵边界清晰、适应临床诊疗、便于评价监管的价格项目体系,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综合诊查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云医保〔2025〕52号)要求,丽江市医疗保障局对综合诊查类等17批国家立项指南医疗服务项目拟定了丽江市公立医疗机构最高限价(详见附件1至附件17),修订特殊刀使用费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详见附件18),终止“挂号费”等医疗服务项目(详见附件19)。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一、公告时间
2026年3月19日—2026年4月2日。
为确保国家立项指南按时落地实施,根据《丽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告期限缩短为15天。
二、公示方式
丽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jiang.gov.cn/
三、参与方式
公众可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ljsybjjgzck@163.com,或将书面意见邮寄至丽江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和价格管理科。
通讯地址:丽江市古城区雪山路200号。
联系电话:0888-8890075。
丽江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