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经医药机构自主申请、县区医保部门审核受理、专业评估及公示等环节,确定新增桃墟镇鑫源村柏家宅子卫生室等3家村卫生室为临沂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变更临沂市兰山区益丰堂大药房等524家定点医药机构信息,解除临沂洪福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成都路店等100家医药机构的医保服务协议。
各县区医保局要根据政策规定和服务协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由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进行监督管理,并签订医保服务协议。新增定点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和我市医疗保障各项政策规定,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医保服务协议,规范医疗医药服务行为,切实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
联系单位:临沂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异地就医与协议管理科
联系电话:7357919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