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关于全面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医保办【2021】9号)的文件精神,经资料审核、现场踏勘、评估委员会综合评估,拟对锦州爱德佳综合服务医院等30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变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25年8月4日起至2025年8月8日,请广大参保人员、医药机构和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映。电话: 0416--3885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