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对象申请医疗救助,现将有关审核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提供事实依据和有效证明材料,可直接向属地乡镇(街道)或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6日(公示期为5天)
乡镇(街道)举报电话:0750-3738076(荷塘镇)
属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举报电话:0750-323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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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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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救助对象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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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所在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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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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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救助对象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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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救助
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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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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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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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群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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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镇
良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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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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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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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6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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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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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