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药监局关于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桂医保发〔2023〕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经办工作的通知》(桂医保中心函 〔2023〕10号)《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定点零售药店申请纳入南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南医保中心发〔2023〕20号)的文件要求,经定点零售药店申请,经审核,拟将广西南宁朝阳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中山分店等18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南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管理。现将18家定点零售药店信息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24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3年11月2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西路108号,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电话:0771-5870382,邮编:530011。
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