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文山州医疗保障局关于申报2019年度签约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管理医药机构的通告》(文医保发【2019】31号)规定,经县医疗保障局现场检查评分、综合评估,并经富宁县医疗保障局班子会讨论通过,现将富宁县药之家药店二分店拟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零售药店。
自2023年10月7日起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医疗保障局反映,电话:0876-6126738,地址:富宁县政务服务中心6楼富宁县医疗保障局。
富宁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