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医保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六批)的通知精神,为规范连续动态血糖监测和结核分枝杆菌核酸检测等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推动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水平更加公平合理,促进地区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水平相对均衡,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现就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六批)工作通知如下:
一、价格调整
按照治理要求,调整我市“连续动态血糖监测”项目政府指导价,实行同城同价,不设价差(见附件)。
“结核分枝杆菌rpoB基因和突变检测(实时荧光PCR法)”、“结核分枝杆菌耐药基因检测”和“分枝杆菌鉴定-荧光PCR熔解曲线法”为新增试行期项目,我市医疗机构要主动下调备案价格至治理目标价格及以下。
二、治理要求
请各县(区)医疗保障部门按规定做好政策落实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项目和价格执行的指导监督。密切关注治理后项目服务量和总费用变化情况,防范同类可替代项目服务量激增,防止设备耗材迭代后以申报新增项目等形式变相回潮。
三、执行时间
2025年10月15日起执行。此前价格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采购管理科反映。
惠州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