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医保〔2022〕71号)以及《关于印发〈汕头市医药机构医保定点申请流程(暂行)〉的通知》(汕医保中心〔2022〕33号)文件规定,中心组织医保管理人员对申请单位进行材料审查和实地考察等评估工作,拟定以下医药机构具备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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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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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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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汇信药品有限公司莲塘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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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平区莲塘路50号临街铺面1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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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仁堂(汕头)专卖店有限公司东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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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高新区东厦花园1幢107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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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康润医药有限公司龙眼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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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平区龙眼路43号桂园4座底层106-109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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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康晨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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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平区鮀江街道鮀中路35号铺面5、6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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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康润医药有限公司安居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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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安居路44号长贵苑三区16幢101-103号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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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异议,可向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8日时间7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754-88760309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213号建委大厦北附楼4楼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