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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关于公开征求《枣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等5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9/23 15: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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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为进一步规范整合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等5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鲁医保发〔2025〕24号)文件精神,我局在调查、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枣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等5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9月28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枣庄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科)公示期:2025年9月23日至9月28日。

    电话:0632-3201166

    电子邮箱:yyfwglk@zz.shandong.cn

    特此公告。

枣庄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23日

    附件:

枣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中医类

(灸法、拔罐、推拿)等5类医疗服务

价格项目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区(市)医疗保障局,各公立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等5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鲁医保发〔2025〕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中医5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整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整合价格项目

    按照山东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规范整合我市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等5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61项(见附件1-5),废止原价格项目116项(见附件6-10)。公布5类整合后项目与我省原价格项目的映射关系表(见附件11-15)。除附件1-5“使用说明”中纳入基本物质资源消耗的一次性耗材外,其他耗材仍执行现行可另收费的一次性材料目录。

   本次整合的立项指南项目,按照原映射项目的医保支付政策执行。

    二、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对照省局基准价,结合我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情况,对比周边市价格水平,综合历史调价、人力成本、医疗服务能力、基金使用情况等因素,调整我市整合规范后的项目价格。附件1-5所有价格为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的最高价格,各医疗机构可根据情况适当下浮。各区(市)医疗保障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规定,做好管理范围内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衔接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医疗保障局要指导本辖区的公立医疗机构做好项目对应、费用结算工作。同时要做好政策解读及跟踪监测,密切关注本辖区医疗机构立项指南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执行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医保局。

    (二)各级医疗机构要及时更新院内信息系统数据,与医保结算系统建立准确的编码映射关系,确保上传数据完整、及时、准确。同时,医疗机构应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做好价格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5日起执行。

枣庄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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