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普安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文件相关规定,经普安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中止普安县仁康医院(机构编码:H52232300112;地址:普安县青山镇金叶小区)、普安县龙吟镇石古村卫生室(机构编码:H52232300955;地址:普安县龙吟镇石古村云盘组)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管理,现向社会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15日
特此公告!
普安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