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教育局、数据资源管理局,各开发园区(新区)社会事务部门,各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以及马鞍山市医疗保障局等6部门《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马医保发〔2023〕14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及各大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的参保缴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
重症残疾人员、特困人员、孤老、孤儿免费参保。
低保对象个人缴费标准为:在校学生20元、18周岁以下非在校人员30元、其他人员60元。
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费标准80元、脱贫不稳定和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个人缴费标准190元。
二、待遇享受
居民医保实行按年参保缴费、享受待遇,在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2024年度居民医保缴费,保障周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错过集中参保缴费期人员补办居民医保参保手续的,设置1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不予报销。鉴于外出务工人员春节集中返乡的实际,该群体的筹资时间可延长到2024年2月底,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灵活就业参保等待期)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中断缴费的人员、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及随迁的由部队保障的随军未就业配偶、刑满释放等退出其他制度保障的人员,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可按规定补办居民医保参保手续。上述人员在3个月内接续参加居民医保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超过3个月接续参加居民医保的,设置1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缴纳当年度的参保费用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度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在出生90日后至1年内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的,自参保之日起享受当年度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三、办理程序
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23年9月6日至12月31日。参保群众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进行参保缴费,在集中参保缴费期间出生的新生儿,由其监护人及时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缴纳当年度及次年度参保费用。大学生参保按照《关于做好驻马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参加马鞍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马医保秘〔2023〕16号)执行。
(一)线上缴费
可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进行线上参保登记缴费。参保居民通过“皖事通”、“微信”、“支付宝”搜索“安徽医保公共服务”,点击“马鞍山”专区中的“参保缴费”板块,自行或为他人办理参保登记,完善个人信息,线上缴纳参保费用。
(二)线下缴费
1.使用线上缴费有困难的居民可持户口簿或居住证到户籍或居住地的社区(村委会)参保登记缴费。
2.各县区(开发园区)医保部门负责组织各自区域内社区和村委会(下称代办点)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收费工作。各代办点至所属税务部门办理缴费登记,并按规定领取居民医保缴费凭证后,通过省医保公共服务基层服务系统办理业务。学校和幼儿园要做好宣传和组织学生参保缴费。
3.各代办点在收取费款时,向缴费人开具缴费凭证,及时将收取费款存入在税务局备案的银行账户中,经县区(开发园区)医保部门审核确认后,按审核确认金额到所属税务部门开具汇总缴款书,在2023年12月23日前到开户银行办理解缴手续。
4.各代办点要按照要求,做好新参保和续保工作,建立本辖区参保人员档案,向县区(开发园区)医保部门报送报表,由县区(开发园区)医保部门汇总后向市医保部门和税务部门提供纸质和电子两种报表资料。
四、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强化协作配合,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力争做到城乡居民特别是低保等困难人群应保尽保。医保部门负责全面组织落实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包括征缴系统的本地化部署,督促本辖区医保部门开展参保缴费工作,定期通报考核各地区、各单位征缴进度和参保率完成情况等。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财政补助配套资金和征缴工作经费的落实。税务部门负责缴费后提供参保缴费凭证和资金入库。教育部门负责督促本辖区学校、幼儿园做好学生和幼儿参保缴费工作,确保人员信息的准确性,并有专人负责修正错误数据。数据资源管理部门负责配合做好“皖事通”APP医保缴费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二)为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款的及时足额入库和费款安全,各代收单位要加大对代办点工作人员代收费款资金安全和居民医保票据的监管力度,督促代收人员严格按照税收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代收社会保险费解缴入库和税收票证(票据)结报缴销
(三)参照本通知精神,各县医保局可结合本县实际情况会同县相关部门部署2024年度辖区内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
马鞍山市医疗保障局 马鞍山市财政局
马鞍山市税务局 马鞍山市教育局
马鞍山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