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巴彦县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保障参保群众就医权益,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有关规定,巴彦县已完成本年度线上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签订工作,此次共签订服务协议28家。现将已签订医保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名单向社会公示,方便群众就医购药。
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巴彦县人民医院;巴彦县中医院;巴彦县第二人民医院;巴彦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兴隆林业局第一医院;哈尔滨天泰医院;哈尔滨宏凯医院;巴彦县康延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巴彦县太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巴彦县复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巴彦县巴彦镇卫生院;巴彦县兴隆镇卫生院;巴彦县西集镇中心卫生院;巴彦县华山乡卫生院;巴彦县龙庙镇卫生院;巴彦县丰乐乡卫生院;巴彦县富江乡卫生院;巴彦县龙泉镇中心卫生院;巴彦县洼兴镇中心卫生院;巴彦县德祥乡卫生院;巴彦县黑山镇卫生院;巴彦县红光乡卫生院;巴彦县山后乡卫生院;巴彦县天增中心卫生院;巴彦县万发镇卫生院;巴彦县巴彦港镇卫生院;巴彦县镇东乡卫生院;巴彦县松花江乡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