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门诊慢性病、门诊重特大疾病和门诊特定药品的管理,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就医购药需求,根据《漯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漯人社医疗〔2017〕1号)、《漯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试行办法》(漯医保〔2019〕5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漯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药品和重特大疾病用药管理的通知》(漯医疗〔2021〕11号)要求,拟将漯河市召陵区中医院确定为漯河市医疗保障门诊慢性病、门诊重特大疾病和门诊特定药品定点医疗机构,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漯河市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日期: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共7天。
监督电话:0395—3133373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