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招标信息> 标讯资讯> 详情

【黑龙江】关于开通黑龙江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企业申投诉功能的通知

所属项目:2017年黑龙江省挂网药品(补充

发布时间:2026-04-21

信息来源:查看

正文:

各相关药品生产、代理、配送企业:

为进一步畅通企业诉求渠道,规范药品挂网、价格调整、信息维护、平台操作等事项申投诉办理流程,提升医药价格治理与挂网采购服务质效,我省已在黑龙江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正式上线企业外部申投诉功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功能启用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正式开通平台药品企业申投诉线上办理功能。

二、申投诉主体

在我省挂网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合法授权代理企业。

三、申投诉适用范围

企业对挂网药品在政策执行、信息变更、执行操作、平台技术操作等方面存在异议、疑问或投诉事项,均可通过本功能提交。

四、操作路径

登录黑龙江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进入:药品招标管理→动态调整管理→外部-企业申投诉,点击“发起申诉或者投诉”。

五、办理规则

选择产品:申诉选择本企业产品;投诉可选择其他企业产品。

选择受理单位

政策类: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信息变更类: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执行类: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采平台操作类:技术平台

填写信息:规范填写申投诉标题、联系人、联系电话、申投诉内容,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证明材料(PDF、JPG、PNG、ZIP等格式)。

结果查询:企业可在外部-企业回执中实时查看申投诉状态、处理结果。

被投诉企业澄清:被投诉企业可查看投诉信息,按要求提交澄清说明及佐证材料,配合核查处理。

六、管理端办理

省医保局、省医保服务中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平台按职责在外部-申投诉处理模块开展审核、转办、澄清、强制调整、结果反馈等闭环管理。

七、有关要求

企业提交申投诉应真实、合法、有效,对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严禁虚构事实、恶意投诉、重复投诉,违规将依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予以处理。

各部门依法依规按时限办理,确保企业合理诉求及时响应、高效处置。

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4月21日

相关动态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