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河北省药品挂网规则,现将过评药品申投诉结果公示、公布,申投诉后符合挂网条件的药品公示无异议后挂网,不符合挂网条件药品即日起取消挂网。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7日-22日。
如有异议,企业可登录平台进入“河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网上申(投)诉。通过“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过评药品挂网-企业申投诉”选择【过评药品挂网(2025年10月份)-申投诉结果】,提交申(投)诉材料。反馈问题描述需准确详细,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
电话:0311-66906539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