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沈阳市关于开展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进公立基层医疗机构、进民营医疗机构、进零售药店工作实施方案》(沈医保发〔2025〕29号)部署安排,持续深化集采药品“三进”工作,现开展第二批定点医药机构报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未参加集采工作的定点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均应报名。
(二)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包括连锁/单体药店)自愿报名,连锁药店由连锁总部负责统一报名。
(三)经营规范、信誉度高、群众口碑好、医保基金使用规范的医药机构。
(四)自愿承诺按照《集采药品“三进”工作承诺函》要求执行,严格遵守集采药品采购、销售、回款、医保支付以及医保基金使用等方面医保政策规定。
(五)已纳入集采药品“三进”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第一批)的无需重复报名。
二、报名时间与流程
报名时间:2026年6月8日-2026年6月21日24:00(提报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流程:
(一)定点公立基层医疗机构
1.未参加集采工作的定点公立基层医疗机构采用邮件报名的方式。
2.填报《沈阳市集采药品“三进”工作申请书(未注册)》(附件1)、《代采(共用账号)机构明细表》(附件5)及“营业执照(副本)”图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图片,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
3.将申报材料扫描件及Excel电子版提报材料以扫描件及Excel电子版两种版式报送至沈阳市医保局价采处政务邮箱(jcc-syybj shenyang.gov.cn)。
邮件标题格式为“定点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名称+报名第二批集采药品“三进”医药机构”,附件文件命名格式为“机构名称+附件名称”。
(二)未注册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
1.未在“辽宁省药品耗材招采子系统”上注册的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使用网上注册报名。
2.报名医药机构需登录“辽宁省药品耗材招采子系统”(https://ggfw.ybj.ln.gov.cn/tps-web/login),点击“非公立医药机构注册”进入注册页面。
3.完整填写注册页面信息,在“是否参加三进”栏填写“是”,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图片、“法人身份证(头像面)”图片、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沈阳市集采药品“三进”工作申请书(未注册)》(附件1)、《集采药品“三进”工作承诺函》(附件3、4)及《代采(共用账号)机构明细表》(附件6)扫描件和Excel电子版后,点击【立即注册】按钮提交申请。
4.医药机构提交申请后,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将审核并发放登录账号,医药机构关注注册页面上【查询注册进度】,及时查询审核进度和登录账号发放情况。
5.连锁药店各门店共用一个账号,由连锁总部负责完成上述报名流程。
(三)已有账号且未报名的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
1.已在“辽宁省药品耗材招采子系统”上注册的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采用邮件报名的方式。
2.填报《沈阳市集采药品“三进”工作申请书(已注册)》(附件2)、《集采药品“三进”工作承诺函》(附件3、4)及《代采(共用账号)机构明细表》(附件6),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
3.将申报材料扫描件及Excel电子版提报材料以扫描件及Excel电子版两种版式报送至沈阳市医保局价采处政务邮箱(jcc-syybj shenyang.gov.cn)。
邮件标题格式为“定点医药机构名称+报名第二批集采药品“三进”医药机构”,附件文件命名格式为“机构名称+附件名称”。
(四)已纳入第一批“三进”医药机构名单的连锁药店
1.已纳入第一批“三进”医药机构名单的连锁药店此次仍有门店申报的,采用邮件报名的方式。
2.连锁药店总部负责将新增门店信息填报《代采(共用账号)机构明细表》(附件6),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
3.将申报材料扫描件及Excel电子版提报材料以扫描件及Excel电子版两种版式报送至沈阳市医保局价采处政务邮箱(jcc-syybj shenyang.gov.cn)。
邮件标题格式为“连锁药店名称+报名第二批集采药品“三进”门店”,附件文件命名格式为“连锁药店名称+代采(共用账号)机构明细表”。
三、“三进”医药机构退出机制
已纳入第一批“三进”医药机构名单,原则上此次可申请退出“三进”医药机构,填报《退出“三进”医药机构申请表》(附件7),并按本次申报时间与邮件申请的方式报送(jcc-syybj shenyang.gov.cn)。
邮件标题格式为“定点医药机构名称+申请退出“三进”医药机构”,附件文件命名格式为“机构名称+退出“三进”医药机构申请表”。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蕾宋倩怡22502166 22528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