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药企业:
根据《浙江省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2025年版)》(浙医保发〔2025〕2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无在线交易药品挂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已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同通用名同剂型下,目前尚未纳入浙江省医药采购平台在线交易的药品(详见附件)。经梳理,目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通用名下暂无缺失药品。
二、申报与办理时间
即日起至下年度《无在线交易药品目录》公布日(不含公布当天)申报,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申报方式和价格要求
(一)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登录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单位网厅—招采企业服务—招采系统—药品招标管理—申报挂网管理—挂网申报”,选择申报类型“无在线交易药品申报”进行申报,填写拟供应浙江省价格并上传5省挂网价格截图或5家三级公立医疗机构议价结果及药品申报挂网承诺书等材料。
(二)价格要求
需满足《浙江省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2025年版)》等相关要求,具体可按照《无在线交易药品挂网申请服务指南》(网址:http://ybj.zj.gov.cn/art/2025/9/24/art_1229739953_58843177.html)。
四、其他事项
(一)相关企业应按照《关于浙江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上线产品资质库和挂网申报模块的通知》等要求完成企业注册和产品维护,以免耽误产品申报。
(二)企业应严格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如实填报价格等信息。若发现产品提供信息不实或应提供但未提供信息的,将按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0571-12393;联系地址:省行政中心三号院16号楼1楼(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40号)。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