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②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⑤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