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药品挂网价格一览表复核应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全面落实全国药品挂网价格一览表复核应用工作,经比对全国挂网价格一览表数据,现将部分挂网产品价格调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产品范围
(一)高于挂网价格一览表全国最低价的挂网产品;
(二)仅在陕西挂网的产品。
二、调整产品查看方式
企业登陆“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结算-挂网目录管理-未联动全国最低价挂网产品管理”模块,查看标识为“挂网价格一览表比对”和“仅陕西挂网”的相关产品。
三、调整时间
截止2025年3月27日24时。
四、调整要求
(一)高于一览表全国最低价的挂网产品价格调整至不高于全国最低价格。截止时间后拒不调整的产品暂停挂网;后续企业仍可提出降价申请,价格符合调整要求的恢复挂网。
(二)仅陕西挂网的产品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撤销挂网,需挂网的产品按照动态调整限价挂网要求申请挂网。
(三)各相关企业应积极响应,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价格调整工作,对未按要求响应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五、调整方式
(一)调整价格的产品,企业登陆“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招标管理模块-价格调整”中提交降价申请;对截止时间前提出降价申请的产品,3月28日集中处理;截止时间后提出降价申请的,按照常态化降价调整定期处理。
(二)调整限价挂网目录的产品,企业登陆“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招标管理模块-目录调整”中提交调整申请,按照常态化目录调整定期处理。
六、咨询电话
029-88661311(周一、周三下午14:00-17:00)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