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局,南雄市、仁化县人社局,市医保中心,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广东联盟阿莫西林等药品集采和广东省阿比特龙等药品集采工作,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阿莫西林等两批次药品集采中选结果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6〕8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县(市、区)医保局、南雄市人社局、仁化县人社局和市医保中心及时将执行文件传达至相关医疗机构,要督促医疗机构及时签订协议,同时做好协议签订的后续监测工作,督促医疗机构按时完成约定采购量。
二、采购周期:阿莫西林等药品集采和阿比特龙等药品集采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落地执行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首年采购周期从2026年4月30日至2027年3月30日。
三、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要畅通中选品种进院渠道,落实好本次中选产品的采购和使用、货款回款等工作,确保采购期内完成约定采购量。
四、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和相关部门反映。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