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组织签订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省际联盟集采干扰素、国家和省集采协议期满药品接续采购(第二年度)购销协议。
一、签订时间
2026年1月30日至2月10日。
二、签订主体
各市医联体牵头单位和中选药品的申报企业。
三、签订方式
医疗机构或申报企业任何一方可通过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发起生成并签订购销协议。
四、操作方式
(一)权限设置
操作路径:“用户管理”-“权限管理”-“机构角色管理”页面增加“协议签订角色(并选择双方协议签订菜单)”-“账号管理”-“机构账号管理”页面选择对应的子账号,设置“协议签订角色”。
(二)签订购销协议
操作路径:“药品采购管理”-“电子协议签订管理”-“双方协议签订”-在“进行中”页面对应项目名称点击“进入”-点击“电子签章”后按操作说明步骤,查看协议并签章。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