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第十批国家集采中选品种第一采购年度将于2025年4月29日到期,根据《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4-2)》等文件要求,为做好中选品种续约采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品种范围
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贵州省中选药品供应清单(附件1)、备供药品供应清单(附件2)、第二备供药品供应清单(附件3)具体可在招采子系统挂网目录查看。
二、执行时间
本次续约执行时间自2026年4月30日起至2027年4月29日止。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须按照国家及我省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确保任务量的完成,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
(二)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应按中选价格供应,直至采购文件明确的采购日期止。中选企业应做好中选药品的供应保障,确保任务量顺利完成。